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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学院第四十届体育运动会竞赛规程
发布日期:2018-04-03    作者:体育学院     来源:     点击:

     一、 日期:201859日—11日。

    二、 地点:江南校区田径场。

三、 参加单位

数学与统计学院代表队、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代表队、化学化工学院代表队、文学与传媒学院代表队、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代表队、外语学院代表队、艺术学院代表队、现代农业与生物科技学院代表队、经济与管理学院代表队、教育学院代表队、旅游与资源环境学院代表队、体育学院代表队、教职工代表队。

四、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个人单项(13项)

田径类项目:跳高、跳远、铅球

体质测试类项目:引体向上、立定跳远、肺活量

体育技能类项目:篮球运球投篮、排球自垫球、足球运球绕杆射门、乒乓球正手攻球、羽毛球发球

趣味体能类项目:80米单脚跳、1分钟跳绳

2.学生女子组个人单项(13项)

田径类项目:跳高、跳远、铅球

体质测试类项目: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肺活量

体育技能类项目:篮球运球投篮、排球自垫球、足球运球绕杆射门、乒乓球正手攻球、羽毛球发球

趣味体能类项目:80米单脚跳、1分钟跳绳

3.集体项目(9项):

1)学生团体操展示:以代表队为单位,每队不少于80人,男女比例不做规定,团体操展示内容不拘一格,武术套路、太极拳、广播体操、健美操、啦啦操、体育舞蹈、广场舞等均可。展示时间为6-10分钟。

280米迎面接力:以代表队为单位,每队30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15人。

3)能量传递:以代表队为单位,每队10 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5人,比赛距离50米。

4)同心鼓:以代表队为单位,每队12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6人。

5)大脚板竞速:以代表队为单位,每队5人,23女。比赛距离50米。

6)男子八人九足跑:每队8人,比赛距离50米。

7)女子八人九足跑:每队8人,比赛距离50米。

8)男子八人单脚火车赛跑:每队8人,比赛距离40米。

9)女子八人单脚火车赛跑:每队8人,比赛距离30米。

4.教工男女个人项目:  

教工男子组: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铅球

教工女子组: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铅球

5.教工团体项目:

50米大脚板竞速(23女)、850米迎面接力(以工会分会为单位,必须有一名领导参加,女同志不少于3人)。

    五、报名办法

1.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

2.每个运动员限报2个项目(不含团体操展示、集体迎面接力比赛)。个人单项每个代表团每项男、女各限报3人;集体类项目(团体操展示、团体迎面接力、八人九足、单脚火车赛跑、大脚板、能量传递、同心鼓等)各代表队限报1

3.体育专业组学生以年级为单位组队报名参加比赛,学生只参加个人单项、团体操展示和迎面接力比赛,不参加其他集体类项目比赛。每个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集体项目除外),个人单项每个年级男、女各限报3人;团体操展示和迎面接力项目以体育学院为单位组队,参加全校比赛。

4.各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

5.各队在填写报名表时,男、女运动员必须分表填报,并按本规程规定的号码区间编排好每位运动员的号码。

6.参加运动会的教职工,必须在所在工会分会报名。

7各代表队、各工会分会务必于420日前完成报名盘的填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填报报名盘之前请各二级学院提前准备好纸质报名表,报名盘在校园网—体育学院—下载专区下载。

六、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1.跳远、铅球、立定跳远项目录取前八名参加决赛。

2.引体向上、仰卧起坐、1分钟跳绳、80米单脚跳项目每名运动员只进行1次测试。

3.篮球运球投篮、排球自垫球、足球运球绕杆、乒乓球连续攻球、羽毛球发球、肺活量项目每名运动员均有两次测试机会。

4.团体项目中,除团体操展示和迎面接力项目只进行一次比赛外,其他项目均进行两次测试。

5.田径类项目按照中国田径协会最新《田径竞赛规则》执行;体质测试类项目按照2014年修订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标准》执行;团体操展示项目、体育技能类项目、趣味体能类项目按照竞赛组委会所制定的各项竞赛规则执行(特殊情况在领队、教练联席会议上商定)。

6.接力比赛时,各队可以调整队员,但必须限于本队运动员。

7.凡参加单项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8.发现冒名顶替,或通过其它手段作弊骗取竞赛成绩者,除取消该运动员所有比赛成绩外,并取消该队的名次

七、录取名次与奖励

1.所有的个人项目录取前8名,按照97654321计分,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个名次),奖励前三名。

2.集体项目(团体操展示除外)录取前8名,按照181412108642计分,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个名次),奖励前三名;团体操展示项目采用百分制评分,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各代表队团体操展示所得分数(百分制)直接计入团体总分(体育专业除外)。

3.团体分名次:将各队男、女各单项及集体项目中的得分累计排列名次。团体得分相等则以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奖励前6名。

4.破记录加分:田径类项目破校记录加9分,在一个项目中同一人连续破记录,只计一次加分,并给予奖励。

5.体育专业组单独录取计分,各项目均录取前3名,按照976计分,奖励第一名,竞赛成绩若低于普通专业学生,不予奖励。将各年级队男、女各单项中的得分累计排列团体名次。

八、附则

1.体育运动会进行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奖励精神文明先进及运动成绩优秀的代表队(条件及评选办法另订)。

2.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3.各代表队运动员号码:

数学与统计学院代表队             00010300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代表队         03010500

化学化工学院代表队               05010700

文学与传媒学院代表队             07011000

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代表队         10011200

外语学院代表队                   12011400

教育学院代表队                   14011600

艺术学院代表队                   16011800

经济与管理学院代表队             18011900

旅游与资源环境学院代表队         19012000

现代农业与生物科技学院代表队     20012200

体育学院代表队                   2301—2700

                    

附件:1.各单项竞赛规则

      2.第四十届体育运动会报名表

 

安康学院第四十届体育运动会筹备委员会

                          0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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