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日期:2015年4月23日—24日。
二、 地点:江南校区田径场。
三、 参加单位
数学与统计系代表队、电子与信息工程系代表队、化学化工系代表队、中文系代表队、政治与历史系代表队、外语系代表队、艺术系代表队、农学与生命科学学院代表队、经济与管理系代表队、教育科学系代表队、体育系代表队。
四、报名办法
1.凡在校学生,经医务室检查,身体合格者,均可报名参加。
2.以院系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参赛。
3.各队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
4.每人限报2项(接力赛除外)。每队每单项男、女各限报2人,各项接力赛限报1队。
5.各队在填写报名表时,男、女运动员必须分表填报,并按本规程规定的号码区间编排好每位运动员的号码。
6.参加运动会的教职工,必须在所在工会分会报名。
7.各代表队、各工会分会务必于4月15日前完成报名盘的填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填报报名盘之前请各院系提前准备好纸质报名表,报名盘在校园网—体育系—下载专区下载。
五、竞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80米单腿跳、100米跳绳(共16项)。
2.学生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铁饼、标枪、立定跳远、50米单腿跳、100米跳绳(共16项)。
3.学生集体迎面接力:以代表队为单位,每队20人,其中男女运动员各10人。
4.教工男女个人项目:
中年男、女组:铅球、铁饼、50米跳绳、50米抱篮球跑、50米运球跑、100米滚铁环。
青年男、女组:100米、200米、400米、铅球、铁饼、标枪、立定跳远、100米跳绳、100米抱篮球跑、100米运球跑、100米滚铁环。
5.教工集体项目:4×100米接力、8人迎面接力(以工会分会为单位,必须有一名领导参加,女同志不少于3人)。
六、竞赛办法
1.采用中国田径协会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
2.男、女100米、200米进行预、决两赛;400米以上径赛项目只进行决赛(人数过多时进行分组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3.进行两赛的径赛项目预赛后按成绩录取前8名参加决赛。除跳高外的田赛项目,预赛后按成绩取前8名参加决赛(田赛项目参加人数过多时,可分组预赛)。
4.接力比赛时,各队可以调整队员,但必须限于本队运动员。
5.凡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否则取消比赛资格。
6.发现冒名顶替,或通过其它手段作弊骗取竞赛成绩者,除取消该运动员所有比赛成绩外,并取消该队的名次。
7.体育专业学生不参加个人趣味项目。800米及其以下径赛项目单独编组比赛,1500米及其以上径赛项目与普通专业学生混合编组比赛。径赛项目只参加决赛,田赛项目(除跳高外)预赛后取前三名参加决赛,按成绩单独排列名次。
七、录取名次
1.个人名次(包括接力)各单项录取前8名计分,奖励前三名。计分方法为9、7、6、5、4、3、2、1,名次并列者,得分平均分配(无下一个名次)。各单项如只有5—6人参加比赛,取前三名,按9、7、6计分;只有3—4人参加比赛取前二名,按9、7计分;不足3人的项目,作为表演赛,计成绩,不计名次,不发奖。
2.团体名次:将各队男、女各单项中的得分累计排列名次。团体得分相等则以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3.破记录加分:破校记录加9分,在一个项目中同一个人连续破记录,只计一次加分。
4.集体迎面接力为表演赛,设单项奖,不计分。体育系取并列名次。
5.体育专业学生各单项录取前3名计分,奖励第一名。团体按代表队单独计分,奖励第一名。
八、奖励
1.凡获得男、女单项(包括接力)前三名的个人及团体总分前六名的队均给予奖励。体育专业学生各项竞赛成绩若低于普通专业学生第一名,不予奖励。
2.凡破记录者另有奖励。
3.集体迎面接力奖励前三名。
九、经费开支
裁判员、大会工作人员、运动员的伙食补助、大会办公费用由学校研究解决;奖品购置费用另列计划上报学院审核。
十、附则
1.春运会进行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奖励精神文明先进及运动成绩优秀的代表队(条件及评选办法另订)。
2.本规程解释权属大会组委会。
3.各代表队运动员号码:
数学与统计系代表队 0001—0300
电子与信息工程系代表队 0301—0500
化学化工系代表队 0501—0700
中文系代表队 0701—1000
政治与历史系代表队 1001—1200
外语系代表队 1201—1400
教育科学系代表队 1401-1600
艺术系代表队 1601—1800
经济与管理系代表队 1801-2000
农学与生命科学院代表队 2001—2200
体育系代表队 2301—2700
安康学院第三十七届运动会筹备委员会
二0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