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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安康学院体育场馆借(租)用OA流程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06    作者:体育学院     来源:     点击:

校内各部门、校外单位:

安康学院体育场馆是保障学校体育教学任务基础设施,是师生业余锻炼、学生社团活动重要场所,同时也是落实全民健身计划,服务地方体育事业发展基础保障设施,为规范合理使用有限的场馆设施资源,加强校内外沟通,提升使用效率,确保活动安全顺利进行,即日起启动安康学院体育场馆借(租)用OA流程,请校内各部门,校外单位在安康学院OA系统申请借(租)使用。

1.管理依据

本流程依据《安康学院体育场馆管理办法》校发2019128 文件精神建立,旨在规范管理,加强沟通,提升管理效率,保障校内外多方体育活动需求。

2. 基本原则

   按照场馆功能,审批中除考虑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着重考虑借用(租)目的审批,基本原则按照体育专业教学、大体教学、运动队训练、学生社团活动、职工体育锻炼、有偿社会服务等优次顺序进行审批。

3. 基本要求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活动期间不发生违法事件严格遵守我校场地使用各项管理规定,确保活动期间所使用场地的整洁与器材的完好活动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悬挂物品须符合相应的安全鉴定严格落实公安机关及安康学院保卫处安全保卫工作方案要求落实的其他安全条件。

4. 借(租)用范围

江南校区室外场地:

北院篮球场1234场地。

北院乒乓球场地。

南院篮球场1234场地。

南院羽毛球场地。

田径场(可分区使用)。

江北校区室外场地:

篮球场123456场地。

乒乓球场。

羽毛球场。

网球场地123场地。

田径场(可分区使用)。

乒乓球场地。

江南校区体育馆:

一楼乒乓球场地。

一楼武术场地(地毯)。

一楼空地。

二楼篮球场地。

二楼羽毛球场地。

5. 注意事项

谁使用,谁负责在体育场馆申请使用开始至结束期间,谁申请使用,谁主要负责,原则上,校内申请人是部门负责人,校外单位是本单位法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活动准备至结束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皆由场地申请使用单位负责。活动期间违规使用场馆设施,造成损失的,体育学院有权要求使用单位或部门维修并赔偿损失。

②使用单位按照活动内容,全面、仔细做好活动安全预案,和

借(租)用承诺书(图片)一起上传至OA系统(承诺书模板可在OA系统下载)。

③活动期间确保参与人员身体健康,30人及以下人员参与的活动最少配备1名医务人员,30人以上人员参加的活动需配备急救车辆及医疗组。

禁止在通道处设置台桌、发放宣传单。禁止在体育场馆范围内作广告宣传与售卖物品。

服从场馆管理人员的指挥,违反相关规定的,场馆管理相关人员有权阻止,必要时有权停止该项活动

⑥校外单位申请时应提前联系体育学院综合办公室(联系人郭建鹏:18709155311)代为提出申请。

6. 联系人:郭建鹏,电话18709155311

7.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体育学院

                                    2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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