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掌握体育教学训练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具备中小学体育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的,既能从事学校体育与健康的教学、训练和竞赛工作,又能从事学校体育管理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规格要求
1.知识要求
(1)人文社会科学知识
结合体育教育专业学生自身特点,注重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学习,满足此专业学生今后从事体育工作的需要。
(2)自然科学知识
根据人体运动知识学习和研究的需要,掌握基本的力学、化学、医学、人体科学等自然科学知识。
(3)经济管理知识
对体育商品的经营、体育市场的开发、体育旅游业的管理等知识有基本的了解。
(4)专业基础知识
掌握田径、体操、球类、武术、游泳等项目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术以及运动人体科学、体育人文社会学等课程的基本理论。
(5)专业知识
掌握体育科学研究方法、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健康教育、体育活动的组织、学校和社会体育等方面的知识。
2.能力要求
(1)知识获取能力
具有自学能力,有知识和技术的获取能力。
(2)知识应用能力
能把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具有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较强的体育实践工作能力。
(3)创新能力
具有创新意识,有一定的创新思维能力和创新实验能力。
3.素质要求
(1)思想道德素质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具备民主与法制观念,遵纪守法;诚信待人,团结协作,注重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2)文化素质
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既要具有一定的中华民族传统优秀文化修养,也要有一定的近现代世界文化修养。
(3)专业素质
掌握学校体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承担体育教学、体育活动及竞赛的组织裁判工作,了解体育学科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较宽的知识面,掌握科学思维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意识,热爱体育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严谨求实的实干精神。
(4)身心素质
具有健康的体魄,文明的行为,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生活态度乐观向上。
三、学制与毕业要求
学制:四年
要求:修满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中要求的所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考试合格;通过参加课外素质拓展与创新实验项目,最低获得6学分,方能毕业。
四、授予学位要求
学位:教育学学士
要求:按照《安康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执行。
五、课程结构与学分、学时要求
课程类别 |
学分及比例 |
学时及比例 |
学分 |
小计 |
占总学分比例 |
小计 |
学时 |
小计 |
占总学时比例 |
小计 |
通识
教育 |
公共基础必修课程 |
42 |
48 |
22.0% |
25.1% |
768 |
768 |
30.8% |
30.8% |
公共基础选修课程 |
6 |
3.1% |
专业
教育 |
专业大类基础课程 |
45 |
124 |
23.6% |
65.0% |
720 |
1424 |
28.9% |
57.1% |
专业必修课程 |
20 |
10.5% |
320 |
12.8% |
专业选修课程 |
24 |
12.6% |
384 |
15.4% |
集中性实践环节 |
35 |
18.3% |
35W |
|
教师
专业
教育 |
教育必修课程 |
13 |
19 |
6.8% |
9.9% |
208 |
304 |
8.3% |
12.1% |
教育选修课程 |
6 |
3.1% |
96 |
3.8% |
合计 |
191 |
100% |
2496 |
100% |
说明 |
1.专业必修课(含专业大类基础课程)共23门,其中专业核心课程13门,专业特色课程2门。
2.专业选修课共35门,选修10门,选修24学分。
3.实验课程(含实训/上机)共7门,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的课程11门。
4.课内实践共14.25学分;集中性实践环节共35学分;所有实践类课程占课程总学分的比例为25.79%。 |